去年以來,甘肅電氣集團紀委堅持把政治監督融入管黨治黨全局,探索構建“黨建+”模式,扎實推進政治監督常態化,為集團高質量發展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環境。
“黨建+章程”,開展全級次法人單位黨建進章程專項排查整治,完成章程修訂,實現“黨建入章”全覆蓋。修訂后的章程明確了黨組織的職責權限、機構設置、運行機制、基礎保障等事項,黨組織在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得到有效落實。
“黨建+組織建設”,結合企業產權關系、組織結構、黨員人數及分布狀況,調整黨組織設置,在國有控股和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獨立法人企業中設立黨組織16個,實現了法人企業黨的組織應建盡建和黨的工作全覆蓋。
“黨建+責任”,制定《關于建立“三不”體制機制實施意見》,督促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企業發展總體目標,與業務工作同部署、同落實、同考核,履行班子成員“一崗雙責”。注重監督責任、協助職責和主體責任貫通,強化對“兩個維護”監督、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實監督、專項任務落實監督、“一把手”和領導班子監督,努力使政治監督做深做實。